1、事项名称: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2、申报条件:
2.1除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以外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2.2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安徽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是指,企业标准中的食品安全指标严于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相应规定。)
2.3修订备案的情形:需要对备案的企业标准进行调整,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修订后重新备案:
2.3.1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有效期届满时,需要对食品安全企业标准进行调整的;
2.3.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适用范围和安全性指标均发生变化的。
3、申请材料:
3.1首次办理或修订重新备案:
3.1.1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登记表;
3.1.2.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文本;
3.1.3.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编制说明(含检验报告);
3.1.4.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审定意见表;
3.1.5.备案单位承诺书;
3.1.6.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以及法人代表身份证;
3.1.7.生产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食品的企业还应提供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证书原件;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的企业还应提供保证利用的新的食品原料为国家卫计委或原卫生部公告的新的食品原料或者与国家卫计委或原卫生部公告的新的食品原料具有实质等同性的相关材料;生产食用农产品、乳品等以及其他特别规定食品的企业还应提交其他有关食品安全法律规范规定的相关材料。
3.1.8.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提交的材料:
①委托或授权加工企业办理备案的,需提供委托或授权关系证明。
②企业标准名称涉及商标的,需提供注册商标证书。
3.2 延续备案:
3.2.1.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延续登记表;
3.2.2.新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文本;
3.2.3.若标准在延续同时需修订内容,按照重新备案提交材料。
4、公示期限:20日。
5、审核期限:5个工作日。
6、服务流程:见附录。
7、特别程序:备案前公示。
铜陵市市级权限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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