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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计委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解读

2017-09-29     浏览量:364

  一、政策背景及主要内容

    进一步规范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根据《安徽省卫生计生委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以及《铜陵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市卫计委规范性文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或者制发文件。

    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及备案范围

    以市卫计委为发文主体,除规章外,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可以反复试用的公文。不包括指定的内部管理规范、会议纪要、请示报告、工作制度以及表彰奖励、人事任免,对具体事项作出处理的决定等文件。

    三、审查及备案科室

    行政许可服务科(综合监督与法规科)

    四、合法性审查需要提供的材料

    1、规范性文件正文及相关背景材料;

    2、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及风险评估材料;

    3、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的文件;

    4、其他与规范性文件有关的信息资料。

    五、合法性审查主要内容

    (一)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相关政策规定;

    (二)是否符合本委法定职责;

    (三)对涉及管理相对人或对公民权利义务产生直接重大影响的,或涉及经济社会影响面较广、专业技术性较强的问题,是否开展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程序;

    (四)法律、法规、规章中指出需经过合法性审查的。

    六、办理程序

    1、承办科室提交合法性审查所需材料;

    2、行政许可服务科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合法性审查;

    3、审查合法的规范性文件交由会议讨论或制发文件。审核未通过的承办科室在吸收合法性审查意见后,再次提交合法性审查;

    4、承办科室在提交会议讨论或者发文时,对合法性审查情况作出说明。

    5、规范性文件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并录入安徽省规范性文件监督平台。

    备注:本政策根据《铜陵市卫生计生委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铜卫许6号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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