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六安市裕安区单王乡社会事务办公室(民政办)主任刘大军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致使他人长期违规享受低保政策问题。2009年5月至2018年12月,刘大军存在落实低保政策不力,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导致刘某平户长期违规享受低保政策,刘大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六安市裕安区分路口镇江堰村村委会主任刘永山优亲厚友问题。刘永山任分路口镇江堰村村委会主任期间,其兄长刘某某不符合条件仍被评为贫困户,刘永山未主动予以清退,导致刘某某在2017年6月至2018年9月期间违规享受扶贫奖补资金6900元。刘永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刘某某违规享受的扶贫奖补资金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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