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市医〔2023〕84 号
关于调整铜陵市立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
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临床科室,石城医院、普济圩院区、社区卫生服务事业部: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质量,顺利完成全年 的监测任务,根据医院人事变动情况,现对食源性疾病监测管理
领导小组做如下调整。
组 长:冯孝志
副组长:李文婷
成 员:童绪军、陈 亮、査会芳、余国忠、张 健 、张 莹、
周美文
主要职责和任务:承担全院食源性疾病病例的监测和管理工 作,对实施过程进行检查、督导、人员培训等,预防保健科承担
食源性疾病监测管理的日常工作。
同时印发《铜陵市立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方案》,请各科室
组织医务人员认真学习。
特此通知
附:《铜陵市立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方案》
铜陵市立医院 2023 年 9 月 26 日
抄送:院党政领导
市立医院预防保健科 2023 年 9 月 26 日印发
铜陵市立医院食源性疾病监测方案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院食源性疾病病例 的监测与报告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 、救治专家组
成立铜陵市立医院食源性疾病救治专家组。
组 长:童绪军
成 员: 陈 亮、查会芳、 余国忠、 张 健、 张 莹、
周美文
主要职责和任务:承担全院食源性疾病病例的医疗救治 工作,组织本科室医务人员参加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培训, 完成食源性疾病病例个案信息和标本的采集,对可疑聚集性
病例和事件及时报告,并协助开展食源性疾病流行病学调
查。
二 、实施细则
1.病例定义
(1)食源性疾病疑似病例病例定义: 由食品或怀疑由
食品引起的感染性或中毒性等病例。
(2)食源性疾病确诊病例病例定义:是指符合但不限 于《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规范(试行)》附录 “食源性
疾病报告名录” 中 1— 33 种食源性疾病判定标准的病例。
(3)食源性聚集性病例病例定义:是指具有类似临床 表现,在时间或地点( 一个村庄、一个工地、一个学校、一
个单位等)分布上具有关联,且有可疑共同食品暴露史(同
一种食品或同一个餐饮服务单位提供的食品或同一家食品 企业生产的食品),发病可能与食品有关的食源性疾病疑似
病例或食源性疾病确诊病例。
2.重点监测科室:消化内科、感染科、急诊科、儿科。
3.监测对象:所有符合病例定义的就诊病例,主要包括:
(1)病人自诉或经询问怀疑与餐饮服务中的食品或定 型包装食品有关的 “ 急性胃肠炎” 、 “感染性腹泻”等感染
性病例;
(2)病人自诉或经询问怀疑与有毒动植物、化学物质、
毒蘑菇和生物毒素等有关的中毒性病例;
(3)医生认为其他需要报告的食源性疾病疑似病例。
4.监测内容
对符合病例定义的就诊病例进行监测报告,监测内容包 括:症状与体征记录、饮食暴露史、临检结果、临床诊断等 个案信息,同时应询问其饮食暴露史,包括可疑食品名称、 进食场所、购买地点等,填写《食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信息表》。 病例监测应做到应报尽报,我院全年报病数量不低于 350 例,
与食品相关暴露信息填报率不低于 90%。
5.信息报送
(1)食源性疾病病例信息
临床医生在确诊食源性病例后通过医生工作站填报《食 源性疾病病例监测信息表》并上传预防保健科,由预防保健 科安排专人每日进行审核,并在患者就诊后 2 个工作日内通
过 “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报送监测信息。
(2)临床医生短时间内发现 2 名或 2 名以上食用同一 食物或在同一就餐(送餐)场所共同就餐后出现症状相似的 聚集性病例或原因不明的异常病例,应当及时上报预防保健 科,预防保健科应立即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协助进
行信息核实工作。
6.督导考核
(1)临床医生发现符合病例定义的就诊病例要及时填 报信息表, 以确保全年全院报病数量不低于 350 例,每例奖 励填表医生 10 元,对于漏报、瞒报、错报的将进行通报批
评,每例扣除 50 元。
(2)各科室要定期对科室工作人员进行食源性疾病相
关知识培训,每年至少一次。
(3)预防保健科定期进行督导检查,通过化验室病原 学检查及门急诊就诊病人病历抽查以避免食源性疾病的漏
报、瞒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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