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市医〔2023〕95 号
关于印发《铜陵市立医院医院感染 管理委员会章程》的通知 院部各科室: 《铜陵市立医院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章程》业经新一届医 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 行。
抄送:院党政领导 |
市立医院医院感染管理科 2023 年 11 月 3 日印发 |
铜陵市立医院医院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安徽省实施(医 院感染管理办法>细则》等医院感染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要求,结合医院工作实际,为了进一步规范医院感染管
理委员会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是医院感染管理的领导机
构,负责领导和指导开展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
第三条 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医院感染管理
科,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第二章 工作职责与工作制度
第四条 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 一)认真贯彻医院感染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技术规 范、标准,制定医院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管理制度并监督
实施。
( 二)制定医院的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 划,对计划的实施进行考核和评价,并纳入医院综合目标管
理。
(三)制定医院发生医院感染暴发及出现不明原因传染
性疾病或者特殊病原体感染病例等事件时的控制预案。
(四)研究并确定医院的医院感染重点部门、重点部位、
重点环节、重点流程、危险因素以及采取的干预措施,明确
各有关部门、人员在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工作中的责任。
(五)根据预防医院感染和卫生学要求,对医院的建筑 设计、重点科室建设的基本标准、基本设施和工作流程进行
审查并提出意见。
(六)负责对全院使用的消毒灭菌药械进行监督管理。
(七)根据医院病原体特点和耐药现状,配合药事管理
委员会提出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指导意见。
(八)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感染管理委员会会议,研究、
协调和解决有关医院感染管理方面的问题。
(九)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成员应定期接受相关知识的
培训。
第五条 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 一)负责对全院各科室、各部门有关预防和控制医院
感染的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
( 二)负责对医院感染及其相关危险因素进行监测、分
析和反馈,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控制措施并指导实施。
(三)对医院感染发生状况进行调查、统计分析,定期
将结果向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或者医疗机构负责人报告。
(四)医院感染暴发事件时立即上报、立刻开展调查分
析,提出控制措施并协调、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五)对消毒灭菌药械、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器 具的购置进行审核,对其保存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
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处理。
(六)对医院的清洁、消毒灭菌与隔离、无菌操作技术、
医疗废物管理等工作进行监督并提供指导。
(七)对传染病的医院感染控制工作提供指导。
(八)对医务人员有关预防医院感染的职业卫生安全防
护工作提供指导。
(九)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工作。
(十)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医院感染相关法律法规、相
关工作规范和标准、专业技术知识的培训。
(十一)组织开展医院感染相关科研工作。
(十二)完成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或者医疗机构负责人
交办的其他事宜。
第六条 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 一)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在院长或业务院长的直接领
导下开展工作。
( 二)制定全院医院感染控制规划,管理制度并组织实
施。
(三)认真履行职责,建立建全医院感染管理的各项规
章制度。
(四)对医院感染管理科拟定的全院医院感染工作计划
进行审定,对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进行评价考核。
(五)定期召开医院感染管理工作会议,研究、协调和 解决有关医院感染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遇特殊情况可由 3
名以上委员提议,经主任同意召开临时会议。
第三章 委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委员的权利
( 一)独立履行职责并对委员会负责,不受任何部门和
个人的干涉。
( 二)对医院感染管理质量与安全管理问题进行评议,
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对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四)提出或联署提出会议议案。
(五)参加委员会会议,发表意见,参与讨论和表决。 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发表意见,参加表
决。
(六)在委员会闭会期间,监督医院感染管理与安全管
理工作。
第八条 委员的义务
( 一)应按时参加会议,并本着认真负责和科学公正的
态度参与议题的讨论和决议的表决。
( 二)对委员会的有关议题和决议应保守秘密。
(三)若委员与委员会讨论的议题有直接利关系,该委
员应主动申明并在评议表决时回避。
(四)收集医院感染管理信息,征集有关意见和建议,
经过整理后提交给委员会参考。
(五)参加委员会组织的各项医院感染管理的督导、检
查工作,并将结果向委员会反馈。
(六)学习医院感染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知识,参加
有关培训,不断提高医院感染管理水平和能力。
(七)委员应积极宣传并带头落实委员会的各项决议。
(八)三次以上无故不参加会议的,取消委员资格。
第四章 附则
第九条 本章程由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章程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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