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市医〔2023〕88 号
关于印发《铜陵市立医院护士在职 继续教育方案》的通知 院部各科室: 为健全护理人员岗位培训制度,落实护士在职继续教育工 作,结合医院实际制定《铜陵市立医院护士在职继续教育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学习,遵照执行。
抄送:院党政领导 |
市立医院护理部 2023 年 9 月 26 日印发 |
铜陵市立医院护士在职继续教育方案
为健全全院护理岗位培训,建立以岗位需求为导向、 岗 位胜任力为核心的护士培训制度,落实在职继续教育,提高
护士专业素质,现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护士在职继续教育领导小组
组 长:童燕燕
副组长:王翠琴、钟华青
成 员:吴 琴、康 琦、陈 伟、钱 华、甄胜红、
秦玉婷
二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制定护理人员在职继续教育计划。
2.组织申报国家级、省市级护理学继续教育项目并指导
项目实施。
3.指导病区开展在职继续教育工作,并定期督查落实情
况。
4.在职继续教育学分审核。
三 、在职继续教育形式
1.在职继续教育活动可采取线下和线上举行。
2.参加学术报告、专题讲座、技术操作示教、临床案例 讨论、大查房、在职学历教育、短期或长期培训、发表论文
和综述、 出版著作等,均视为参加继续教育。
四 、在职继续教育学分管理
1.学分要求
(1)护士、护师技术职称:二类学分不少于 20 分。
(2)主管护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一类学分 5-10 分,二
类学分 10-20 分,总学分不少于 25 分。
(3)学分应包括护理专业、 医院感染管理知识和人文 等知识的培训等,具体见铜陵市年度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
教育学分要求。
2.学分授予标准和登记参照《铜陵市立医院继续医学教
育学分管理办法(2021 年修订)》执行。
3.学分验证
(1)继续教育证书每年验证一次,具体验证时间由科
教科通知。护理人员如实提交学分验证资料,不得弄虚作假。
(2)继续教育对象在每年度取得的学分当年度有效。
五 、在职继续教育实施要求
1.护理部及病区有专职人员负责在职培训工作,制定各 级护理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督查、分析存在问
题,并督促整改落实; 留存在职继续教育相关培训资料。
2.医院及科室积极组织申报国家级、省市级继续教育项
目,举办继续教育学习班。
3.护士应将在职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如实记录在护士分
层管理及培训考核手册中。
4.护士在职继续教育学分合格情况纳入护士层级管理,
不合格者将予以延期晋级。
5.根据安徽省护士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要求, 护士任期内需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分要求,未完成者视为
年度定期考核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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